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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塬平律师
张塬平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协议解除时拖欠金额书写错误,能否按实际金额主张?

其他2017-09-29|人阅读

案例:李某与何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其名下商铺出租于何某,租期五年。承租后,因经营不善,何某存在亏损,无法继续运营,经协商,李某同意提前退租,双方签订《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明确:一、何某尚欠李某租金共17万元;二、何某电器留给李某,可抵扣5万元;三、何某10日内搬离的,李某可另行减免3万元。然而,因笔误,最终写明何某应另行支付7万元租金,而非9万元。

双方争议焦点:何某应付租金为7万元还是9万元?

代理律师意见:联系上下文可知7万元为笔误,何某扣除各款项后应支付的租金,仍应按照9万元主张。

法院判决:关于何某应支付9万元租金,原、被告对于拖欠总金额17万元一致认可的情况下,联系上下文可知,双方对于何某仍应支付的金额计算方式为总金额电器抵扣款-减免款。关于电器抵扣款、减免款,协议中多次陈述具体金额,故,法院采信原告关于笔误的主张,何某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应为17-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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