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与曹某系夫妻关系,曹某因欠款,被他人起诉,受案法院冻结了他们居住的但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房产。之后,在曹某要求下,郑某将房屋卖与他人。在之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因发现登记,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房屋买受人将二人控告至警方,警方以诈骗案受案。辩护人认为,郑某不是曹某案件当事人,没有收到过法院任何文件,冻结房屋事宜,也未通知郑某。二人虽然是夫妻关系,民事纠纷跟刑事责任是两回事,不能因夫妻关系就推定二人存在共谋。何况,类似案件不能定性为诈骗,仅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后来,检方采纳辩护人意见,对郑某没有批捕。曹某后以诈骗罪,判处较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