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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律师
张军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7岁小孩玩耍遭遇事故,律师精心谈判庭前调解

交通事故2015-08-28|人阅读

2014年11月,原告张某放学后在家附近独自玩耍,被告驾驶车牌为津w轿车倒车时,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天津市公安局某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被告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期间,原告前后分别就医于天津市天津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经诊断原告右肱骨骨干骨折。

受原告之父委托代理本案件,经过仔细研究原告病例,并与医生详细沟通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营养费共计1万余元,待法院受理案件后,欲申请伤残鉴定。复查后,原告张某恢复状况良好。

立案后申请鉴定前,本律师依据相关病例、CT影像等材料,结合实际经验,询问相关法医专家,预估此次伤害鉴定结果为十级。考虑到鉴定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较高,遂决定与当事人协商,是否有意与被告协商解决。获得当事人的准许后,律师与被告、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最后达成调解,由被告按照伤残鉴定10级的标准赔偿原告,当场支付。

通过本案,律师提醒大家,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并非一定要诉讼到底,特别是有人身伤害需要鉴定的情况。若双方代理人在申请法院鉴定之前,听取专家意见,对鉴定结果预期相差不大,则可通过协商,省去鉴定环节,节省时间。或者在诉讼前就案件中部分诉求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先行把无争议的部分确定,将重点放在争议部分,可以提高效率。成本高时间长,使不少当事人对诉讼望而却步,放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律师应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方便当事人,也可抽身做更多的事,获得更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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