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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升东律师
肖升东律师
山东-青岛
主任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房东违约,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成功案例

小区物权2020-03-16|人阅读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2民终789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王xx,女.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姜xx,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王xx,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升东,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小芹,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xx房产信息服务部,住所地:xx市。

经营者:朱xx,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瑜,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姜xx、王xx因与被上诉人王xx、原审第三人xx房产信息服务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2018)鲁0281民初74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xx、姜xx于2019年12月19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王xx、姜xx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王xx、姜xx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7132元,减半收取8566元,由上诉人王xx、姜xx负担。

审判长  陈明明

审判员  孙 琦

审判员  高中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胡浩东

书记员  庞连捷

此案最终在中院法官的劝说下,上诉人撤诉,我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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