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青岛中院裁定: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并认可收到款项。一审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被告委托本律师亲自代理上诉,案由:民间借贷纠纷。最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撤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起诉。为当事人挽回了155000元及利息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判决书可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