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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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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建筑工程律师成功案例

工程建设2015-06-09|人阅读

拉萨工程建筑纠纷律师成功案例(拉萨陈林律师)

四川A公司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部分承包给了拉萨B公司,B公司施工后,以A公司尚欠工程款和材料款为由,将A公司诉至法院,并从四川某知名律师事务所聘请了资深律师专门到拉萨来处理本案。四川A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充分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磋商,经公司研究筛选和会议评价,最终决定委托拉萨律师陈林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陈林律师立即向A公司了解了该案的详细情况和公司能够提供的证据,并根据掌握的相应情况拟定了代理思路,同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证据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供,陈林律师只能面临赤膊上阵、无任何证据可提供即开庭的困境。鉴于这样的实际情况,陈林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积累的丰富办案经验,及时调整了代理思路,胸有成竹地按期参加了庭审。

一审中,原告拉萨B公司提供了《施工合同》、《施工情况确认表》、《未归还材料表》、《营业执照》、《核准企业基本信息》等证据,用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对于原告提交的看似完备、环环相扣的证据,陈林律师充分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和相关办案经验进行了认真审核,仔细分析查找其中存在的瑕疵,并发表了有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最终,一审法院充分采纳了陈林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拉萨B公司非常失望,立即提起了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供了《施工照片》、施工过程中的《单据》等新证据且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对于这些新证据和证人,没有新证据但庭审经验丰富的陈林律师不急不躁、泰然处之,逐一发表了行之有效的代理意见。二审法院再次全部采纳了陈林律师的代理意见,对于上诉人B公司提供的新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采纳、证人证言不予采纳,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陈林律师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两次庭审均赢得十分漂亮,充分展示了其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不愧为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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