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因欠人一万多元被人催要,于是用代工资收到的货款用于还自己所欠的个人债务。该公司让韦某交出货款未果于是向公安局报案,韦某被抓。
韦某的家属委托谭冬梅律师为韦某提供法律帮助,在谭律师的指导下,韦某家属赔偿公司一万多元并取得谅解书。谭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建议对韦某不予逮捕。检察院采纳了谭律师的意见,对韦某做出不逮捕决定,韦某获释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