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志广律师
王志广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赢得当事人满意

离婚2021-03-15|人阅读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林某(男)2008年6月25日登记结婚,婚生男孩林X宇现已9岁。双方婚后对很多问题和日常事务意见不同导致经常发生争吵,感情破裂。双方婚后曾共同到欧洲某国经商,感情破裂后女方回到国内,因男方不同意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导致诉讼。女方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0元,登记在女方名下房产归女方所有。

  法院对涉外离婚案件的审理相对于国内普通离婚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各个诉讼期间更长,案件受理期间、答辩期间、送达期间、案件审理期限都长很多,而且送达诉讼文书、身份资料认定需通过最高法院及外交途径;这些特点就要求办理律师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否则出现差错不仅仅是造成时间浪费,还会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本律师在办理此案中,一方面在实体方面努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力争达成原告起诉目的;另一方面在诉讼程序上运用娴熟的办案技巧,丰富的法律知识,积极协调原告与法院方面的工作配合及与被告的关系,努力使双方关系在诉讼中不再恶化,促进法院加快办案进度,确保案件尽快顺利审结;同时在一些程序性技术问题上在争取被告配合的同时,对被告给予法律指导避免走弯路耽误时间。经努力,原本一年审理期间的案件半年内结案,法院作出(2019)津0102民初判决,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房产归女方;不仅时间缩短很多,实体方面也完全达到预期目的,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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