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
浙江-金华
主办律师

刘某某参与境外诈骗,经律师辩护成功获缓刑。

刑事辩护2023-04-27|人阅读

张某(已判决)等人在菲律宾马尼拉成立诈骗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侯某、颜某某等8人入职上述公司,在明知窝点系从事“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参与诈骗活动。在 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该诈骗窝点内推广人员吕某某(已判决)通过交友软件添加被害人黄某微信,引导被害人黄某在公司掌控的“微信欢乐竞猜”平台上充值,共计骗取被害人黄某人民币69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刘某某至菲律宾马尼拉的诈骗窝点三个月左右,在窝点内担任推广人员及勤务组长,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元。

刘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委托了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杨国良律师作为其辩护人。辩护人提出了刘某某系从犯,可以退赃等一系列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义乌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于2023年4月25日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杨国良律师
您可以咨询杨国良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