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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如义律师
刘如义律师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快速解决纠纷,并让当事人的赔偿款及时到位

损害赔偿2015-10-02|人阅读

2015年3月,当事人驾驶车辆时,因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核定赔偿价格为40余万元,而当事人的损失远不止如此,继而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施救费损失等各项损失共计55万元,经法院委托鉴定结构鉴定,确定当事人损失,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经过努力,为当事人多争取了15万元的损失赔偿。

评析:1、保险公司的核损价格较实际损失相差甚远,大部分老百姓是不懂车辆机构及损坏程度的,有些人为尽快平息此事,就同意了保险公司的报价,然而这也给自己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2、许多人都会在起诉之前对损失进行鉴定,而起诉后,保险公司不认可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从而要求法院再次对车辆进行鉴定,当事人也就平白的损失了第一次鉴定的费用;

3、鉴于中国目前法律普及的程度,老百姓大多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寻求赔偿,不知如何与保险公司沟通、谈判,不知如何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所以建议当事人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介入,这样既给律师留足了充分的时间搜集证据,也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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