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吴红权律师
吴红权律师
江苏-南通
合伙人律师

代理谭某,涉嫌盗窃罪南通启东盗窃争议案胜诉刑事犯罪前科

刑事辩护2017-09-09|人阅读

代理谭某,涉嫌盗窃罪 南通启东 盗窃 争议案 胜诉 刑事犯罪 前科

审理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谭某的辩护人:

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红权

公诉机关:

启东市检察院公诉科

案情简介:

被告人谭某于2015年11月17日11时30分许,伙同牛世友(另案被告人,已判刑)至上海市青浦区xx路xx号 xx休闲会所更衣室,将被害人高某1放置财物的001号更衣箱撬开,窃得人民币40000元。

被告人谭某等三人于2016年3月24日14时许,至启东市吕四港镇聚福园浴室,将被害人高某2放置财物的93号更衣柜撬开,窃得人民币1400元;稍后又将被害人陈某放置财物的83号更衣柜撬开,窃得人民币2500元。

为指控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被告人及共同犯罪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视频监控资料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承办过程:

本人在承接该案件时,就从谭某的家属的口中反映的情况来看,启东市检察院以盗窃罪来定罪量刑是没有问题的,在我做了与谭某家属的笔录后,我向检察院调取卷宗材料,该案件涉嫌三个人的团伙作案,而谭某在其中,起的作用和另外二个人相比较是轻的,并且在公安的讯问笔录中,也是无法得出检察院起诉状上的情节,有夸大情节之嫌疑。对于这个点,我是抓住不放的,为了证实我的推论,我向侦察阶段的主办民警了解情况,又向谭某的家属了解情况,并且和其他二位被告人的律师进行了下交流后,得出结论:谭某系从犯。有法定的减刑情节。但在办案的过程中也是遇到困难的,具体我在这不做详细的说明,无论在公安那还是在检察院那都会遇到一些麻烦,好在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有些关键性的证据能够得以取得,心里是无比的激动。

审判结果

法院判决谭某从犯,无前科,可从轻、减轻处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信用卡透支别随意
【律师警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特别巨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基本案情】被告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信用卡透支别随意
以婚恋之名,行诈骗之实
案情回放:被告人勒某某从2017年起,通过网络与虚假炒股平台人员王某共谋,由王某提供虚假股票平台,勒某某担任虚假平台代理,诈骗被害人钱款,非法所得按比例分成。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以婚恋之名,行诈骗之实
代理胡某南通启东故意伤害刑事辩护争议案缓刑刑事附带民事
代理胡某南通启东故意伤害刑事辩护争议案缓刑刑事附带民事审理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红权(本人)案情简介:被告人胡某在启东市永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代理胡某南通启东故意伤害刑事辩护争议案缓刑刑事附带民事
【最高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之假冒注册商标案
【最高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之假冒注册商标案【最高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之假冒注册商标案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指导案例第87号,最高人民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最高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之假冒注册商标案
故意杀人罪
审判长、审判员:受上诉人许某的委托,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他的二审辩护人。在出庭前,辩护人曾仔细查阅研究本案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上诉人,并对本案一审认定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