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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军叶律师
孙军叶律师
广东-广州
合伙人律师

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成功争取不予批捕

刑事辩护2022-03-10|人阅读

2021年12月30日左右,犯罪嫌疑人唐某(化名)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予以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的看守所。本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后,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唐某,经了解,唐某参与时间较长,但级别在三级,涉案金额虽然较多 ,但其陈述其本人和家庭投入购买产品的金额已经达到其本人涉案金额的三分之二,且其下级多为亲属参与。后经多次会见,详细了解唐某参与的过程,上下级关系,发现唐某本人只是简单的参与,涉案金额、下级人数、情节等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需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因此对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基础。后了解到其家庭情况特殊,待家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但公安答复说刚移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于是在联系检察院案件已经移送报批捕的时间内,向检察机关递交了请求对唐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详细说明唐某本人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在传销活动中并非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也非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还有其本人为单亲等家庭特殊情形,请求对唐某不予批捕。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本律师的建议,对唐某不予批准逮捕并予以释放,于2022年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六)由唐某家属作保证人予以取保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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