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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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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人身权侵权成功案例《和解协议书》

名誉/肖像/人身权2016-10-31|人阅读

和解协议

甲方1: xxxxxxxxxxxxxxx,男,19744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610332197404040712

甲方2xxxxxxxxx,女,19757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

号:61033219750716112X

乙方:xxxxx,男,19996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理人:潘华军,乙方父亲

法定代理人:陈海萍,乙方母亲

鉴于:

一、张岩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及聚众斗殴罪一案,受害人郑鹏昊父母甲方1、甲方2对乙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乙方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乙方已在诉前即受害人郑鹏昊救治期间向甲方支付2000元补偿金。

为此,就上述纠纷,甲方1、甲方2与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兹共同遵守:

1、乙方于签订和解协议之日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1或甲方2支付人民币5000元,甲方1或甲方2本人直接领取并出具收条;

2、甲方1、甲方2收到上述款项之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3、甲方1、甲方2承诺自收取上述款项后,甲方1、甲方2与乙方之间再无任何争议和纠纷;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1、甲方2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法院备案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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