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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信凯律师帮助房主确认违法事实

拆迁2022-04-26|人阅读

【案件简述】

河北省某村村民孙女士和王女士在村中各自建有房屋一处,2020年3月,当地镇政府以“双违整治行动”为由,将孙女士和王女士家自建的房屋强制拆除,给孙、王二人和她们的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女士和王女士分别来到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获取有力证据--一波三折】

魏律师接到委托后调取相关材料并仔细研究当地“整治行动”相关政策规定,之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

一审时被告以“原告不适格”理由抗辩,我方诉求遭驳回。魏律师不气馁,重整证据并调整诉讼方案后,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将本案发回重审,重审法院再次驳回了我方诉求。魏律师再度对方案进行微调,补充材料后提起上诉。

庭审中,被告镇政府再次提出质疑:

原告已超起诉期限;

原告没有诉权;

被告不是强拆执法单位,不是适格主体;

原告建筑物违法,强拆行为没有侵犯原告合法财产所有权。

魏律师拿出证据,对这些质疑一一进行了驳斥:

原告于1年期内起诉维权,没有超过起诉期限;

被强拆房屋为原告自建,有村委会证明,原告确为适格主体,具有诉权;

房屋遭强拆前,被告曾印发关于治理违法建筑相关文件数份,足以证明其确为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本案适合被告;

被告在对原告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之前,未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属程序违法,因此强拆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请求法庭判决被告强拆行为违法。

【法院最终审判】

法庭查验了双方证据,综合双方庭上表述,做出判决:被告对原告孙女士、王女士的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魏律师胜诉心得】

拿到这份胜诉判决,孙女士和王女士都非常高兴,虽经一波三折,这纸胜诉来之不易,但却为她们接下来的维权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她们对魏律师一直不放弃、坚持努力帮助她们维权的做法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在此,魏律师也提醒大家,即使拆除违章建筑也须遵循法律程序,而不能随意强拆。法律规定的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必经程序是:有关部门须根据法律要求对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判定房屋是否违建;认定房屋为违建后,须将认定结果、依据、处罚方式等信息告知当事人,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还应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并告知救济途径;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又没有提出任何有效的救济途径,相关行政部门可以进行书面催告,再次告知、敦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中应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期限、拥有陈述申辩权和不履行义务导致的后果。

当催告书送达后,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将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政府、受政府责令实施强制拆违的部门发布公告,目的是再次督促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对当事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认定下发决定书、催告、公告等程序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书义务的,将由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决定书中应该注明强制执行的理由、依据,强制执行的处理方式和时间,当事人救济途径的方式和期限等;当所有程序都走完,当事人仍未主动拆除违建的,将面临强制执行,地方政府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执行对违建的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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