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桂倩律师
桂倩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成功代理上海某公司恶意克扣老员工奖金一案

劳动争议2016-08-14|人阅读

案件关键词:劳动争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加班工资 销售提成 上海徐汇

案件简介:

孙某于20041220日与某化妆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年,2014122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化妆品公司拒绝与孙某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变更合同主体,要求孙某与某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某反复提出希望仍与原化妆品公司签订合同,但没有得到公司方的同意。之后,化妆品公司在未告知孙某的情况下,擅自将孙某的社保转出,改由某外包公司缴纳。而孙某因为没有办法,再加上她一贯是一名勤勉尽责的好员工,所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她仍然在原岗位工作。

孙某在2015年国庆期间当月应拿到26千余元提成。但当月孙某实际仅拿到900余元提成,并且没有拿到任何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孙某忍无可忍,自此对公司感到灰心丧气,故委托本人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向二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案件焦点:

孙某通过员工登录,可以从手机和电脑里查询到每月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谁知道对方公司代理人在法庭现场与公司后台人员信息联系,通过后台将十月及十月以后的销售数据全部清零了!

代理人对于公司方的恶意行为感到十分愤怒,与法庭反诉交涉,万幸的是,在清零之前我方已将销售数据展示给仲裁员看过,最终法庭如实将该情况记录进了庭审笔录,写明通过法庭调查阶段已经从电脑系统中看到孙某201510月的销售额为129万余元。

案件判决:

最终公司方与孙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方愿意赔付孙某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克扣的销售奖金和加班工资在内的75千余元。该案由此顺利结案。

律师心得:

因为公司的种种恶意行为,孙某也不愿再在该公司工作下去了,对于公司方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我想该公司法务部和人事部应当引以为戒,对于如此资深的员工流失,是十分可惜的事。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