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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旺律师
邹佳旺律师
广东-佛山
主办律师

刑事辩护:紧急委托,敲诈勒索3万,得到最轻判决

刑事辩护2017-01-09|人阅读

[委托人]吴*媛

[案情简介] 201697日,吴*武等三人因为怀疑对方出老千骗钱,于是叫上其他被对方出老千骗钱的人一起,找到对方,通过恐吓、殴打等手段,要求对方返还出老千被骗的钱,后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敲诈勒索罪拘留。

当事人家属在案件已经移交到法院才委托处理该案。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因为法院需要犯罪嫌疑人本人签名才可以阅卷,于是本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并提示了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法律风险;其后马上申请阅卷。经过分析所有案件材料,本律师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从犯罪的主观恶性、犯罪未遂、从犯、自首、对方过错等方面入手,并积极联系当事人家属,找到被害人,与被害人协商达成谅解。其后,本律师在开庭前再次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告知相关的法律问题。

最终经过开庭辩护,法官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做出了七个月的罪轻判决。当事人对于这个结果非常满意,认为是其可以接收的最低的量刑。

[律师点评]在我国目前刑事案件的状况中,越晚委托律师的话,对于案件本身发展越不利。该案在法院阶段才委托,并且犯罪事实明确,只能从罪轻的角度做辩护。该案犯罪金额是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能争取到最低的7个月,已经是较为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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