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502民初×号,晏翎律师担任原告刘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刘某某与郭某某离婚,三个孩子由原告刘某某亲自抚养,被告郭某某支付抚养费十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