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徐云律师
徐云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一次婚姻,两次起诉

离婚2017-05-16|人阅读

案情简介:

于女士和丈夫相识于2006年,相处一年之后即走入婚姻殿堂。在婚后的柴米油盐生活之中,双方渐渐有了矛盾。于女士婚后才发现丈夫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倾向,稍有不合丈夫心意的地方,就会受到横加指责,甚至是暴力相加。几年之后,于女士不堪忍受,在2011年提起离婚诉讼,但被法院驳回。这之后,丈夫对她的态度更是恶劣得无以复加。尤其让人伤心与气愤的是,丈夫竟背着自己卖掉位于上海的三套房产,也将自己银行卡上的20万元取走,还谎称用在了家庭生活上。

于女士忍无可忍,辗转找到法也律师,要求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是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二是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法也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后,提出如下的意见:

1、双方曾经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再次起诉离婚被获准的几率增大。更为重要的是,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因此解除婚姻关系不用担心。

2、丈夫转移财产的行为已经违反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如查证属实,法院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对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因此重点就在于调查丈夫是否有该行为。

经过法也律师的努力,成功调取到双方之间经常吵架,丈夫对其拳脚相加,以及丈夫在诉讼之前的一年内卖掉房屋、大量取现的证据。

法院判决:

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因家庭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被告出售位于上海的三套房产,而涉案房产购买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得售房款300万元,亦属共同财产。被告辩称所得售房款用于归还借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且被告擅自取走原告银行账户中20万现金,未就此做出合理解释。因此,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法院因此判决,对被告予以少分财产。

最终于女士分得230万元,其丈夫分得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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