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张某某寻衅滋事案

损害赔偿2019-01-03|人阅读

基本案情

2017年,当事人张某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身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需要进行鉴定、评残等问题而中止审理。10月28日上午9时,张某某组织家属等12人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要求见承办法官。

会见中,承办法官明确答复中止事由后,张某某仍大声谩骂,并指使他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南侧跪下,将其事先准备的死者灵位牌、祭祀用的冥币、金元宝摆放到地面上燃烧。同时发放传单并用手机照相,并对两名法警进行谩骂,伴有推搡动作,造成奈曼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秩序严重混乱。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因构成寻衅滋事罪,奈曼旗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义

维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超越法律无理取闹,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当事人张某某因对法院处理交通肇事案心存不满,不听劝解,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纠集、组织多人携带传单、死者灵牌位、祭祀用冥币、金元宝等物品,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采取辱骂工作人员、散发捏造虚假事实传单等手段,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奈曼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秩序和法院周边公共交通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正当的。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影响交强险的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江某驾车不慎将童某撞死,构成交通肇事罪。童某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江某和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95万元。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看过
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影响交强险的精神损害赔偿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摘要】此案系委托诉讼代理人:邓普云、郭庆梓,均系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案情】20XX年X月中旬,汤某1与被告汤某2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汤某3承包汤某1
#损害赔偿
人看过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拒绝示爱被扔下楼,因爱生恨杀死单恋对象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23日,该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莎莎家属要求赔偿1242万元人民币。薛某是河南省林州市人,19
#损害赔偿
人看过
拒绝示爱被扔下楼,因爱生恨杀死单恋对象
女儿逛超市当众遭脱衣检查家长状告商家反败诉
北京一名高二女生小卿在购物时被认为偷盗,服务员对她谩骂不止,并要求她脱衣检查,造成几十人进行围观,小卿不得已将外衣脱掉,翻出衣兜。此后,小卿屡感不适,北京大学第
#损害赔偿
人看过
女儿逛超市当众遭脱衣检查家长状告商家反败诉
智力残疾人在高速路段被撞身亡,肇事者如何承担责任?
【摘要】本案系精神病人被机动车机动车撞后身亡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刘某为本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亚玲、胡金玲,均系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案情】2
#损害赔偿
人看过
智力残疾人在高速路段被撞身亡,肇事者如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