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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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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发票牟利,非法出售发票有悔罪表现怎么量刑

刑事辩护2018-03-26|人阅读

非法出售发票牟利

某技贸公司老板张某曾以公司名义承包了一家国营汽车修理部,修理部刚刚有起色时,国营单位便将修理部转让给了他人,并终止了双方的承包合同,自己投入打了水漂,张某感觉到很气愤。为报复,张某伙同其妻子私刻了修理部的财务章、业务章,并以修理部的名义,收取5%的费用,对外出售技贸公司的发票。经查,2007年1月至9月,二人共出售加盖修理部公章的发票250余张。2007年9月14日,张某和孙某被警方抓获,在二人住处警方查获了五连发制式猎枪1支,子弹14发,经鉴定该猎枪具有杀伤力。

庭审过程中,张某、孙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张某的辩护人以张某为初犯,且确有认罪、悔罪的表现为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非法出售发票有悔罪表现怎么量刑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妻子孙某,非法出售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张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张某、孙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考虑二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法院决定对二被告人分别酌予从轻处罚,并对孙某适用缓刑。

据此,丰台法院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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