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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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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
副主任律师

张X1、张X2与张XX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人介入成功调解结案

继承2020-11-07|人阅读

张X1、张X2与张XX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人介入成功调解结案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闽0424民初1978号

★案情简介:2019年9月12日19时17分许,张X1、张X2、张XX的父亲张张X在宁化县国道356线路段与案外人谢XX驾驶的闽G79XX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2019年10月14日,宁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3504241201900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案外人谢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外人谢XX驾驶的闽G79XX小型轿车在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发时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张X被紧急送往宁化县医院救治,后于2019年12月5日10时5分因肺部感染,脑死亡呼吸循环衰竭,宣布临床死亡。张X死亡后,张XX虚构了张X只有其一个儿子的事实,从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骗领了保险赔偿款527000多元张X1、张X2及张XX均是张X的子女,张XX不愿意将保险赔偿款分给张X1、张X2,张X1、张X2找到我,欲委托我起诉张XX。

★案情分析:张X1、张X2及张XX均是张X的子女,张X交通事故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应由三人共同法定继承,张X1、张X2与张XX三人均分527000元保险赔偿款,张XX以欺诈手段骗领保险赔偿款将张X1、张X2财产份额据为己有的行为侵犯了张X1、张X2的合法权益,张XX依法应不分或少分财产。

★案情进展:张X1、张X2委托我代理后,我就开始着手收集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张X有无收养子女证明,张XX提交给保险公司存在故意隐瞒张X有两个女儿的事实,取证完毕,具状起诉到宁化县人民法院。

★调解结案:张XX从一开始分文不给到后来调解愿意每人给3万,到后来每人5万,最后来同意给每人8万。

★律师价值:因为术业有专攻,律师了解法定继承整个程序,以及如何调查取证,如果该案张X1、张X2未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张XX是不会支付分文保险赔偿款的,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张XX的态度也不会从分文不付,到后来同意支付每人3万、每人5万、每人8万。

审判员 张红玲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法官助理 赖丽华

书记员 巫凌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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