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系本律师老乡,曾某在市区一家电讯公司上班,工作内容系给客户打电话,月薪1500元加提成,曾某工作不到三个月,工作的单位全部人员被山东公安机关全部采取强制措施并被关押到当地看守所,曾某的家人慌慌忙忙找到本律师,本律师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去看守所会见其本人,和承办警官交流意见,并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其中曾某去该公司的目的是正常上班,没有违法犯罪的目的,曾某工作的内容都是公司事先提供的模板,另外曾某工作不到3个月一分钱工资未发等等,最终检察机关对曾某不予批准逮捕,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曾某回家和家人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