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徐某某与被害人等人均是外地人,在浙江某城市一家公寓。两户人家对门,一天晚上,被害人三人喝醉酒了,因为徐某某妻子出门看到邻居给对门被害人送红牛便告诫他说远离他们 几个人。被害人愤怒要打被告人妻子,被拦住。后被害人三人上门去找徐某某理论,后争执打斗。被告人不敌便拿起冰箱上的折叠刀将被害人三人背部刺伤。徐某某叫妻子和弟弟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公安到之后将刀交给警察交代人是自己所伤。
经过鉴定两人构成轻伤、一人构成轻微伤。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徐某某,查阅案卷。经过和徐某某家属做思想工作,徐某某家属与被告人调解,徐某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辩护人提出了徐某某认定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属于琐事引发的纠纷,打斗过程中被告人突发性的激情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虽然有盗窃罪的前科,但是盗窃罪距离现在时间久且属于非暴力性犯罪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公诉人提出了虽徐某某自动投案,但是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自首。
合议庭经过合议之后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自首、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的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夏天了,吃夜宵喝啤酒的时刻到了。前段时间会见一个刚满20周岁的男孩,因为醉酒后和朋友吵架引发打架,最后用菜刀将朋友脸部砍伤。
希望夏天喝酒适度,控制情绪。牢记那句:打赢了去监狱,打输了进医院的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