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宋婧娅律师
宋婧娅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成功帮助“小产权房”买主追回全部房屋首付款,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2017-11-06|人阅读

当事人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但履约过程中,卖方迟迟不予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事宜,经当事人多方打听得知合同中约定房屋系天津市静海区某开发商在未取得土地管理部门批地的情况下,私自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

当事人找到律师说明情况后,律师仔细分析得知此房为现售房屋,不能简单的适用法律关于预售房屋的规定,但是我天津各法院关于“小产权房”是不予立案的,所以找一个合适的立案理由尤为重要。我查阅了我国现行的关于不符合商品房现售房屋的法律条文,最终确定了代理方案。

其实整个代理过程不是顺利的,我为了确定涉诉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多次从天津市区奔赴静海区土地管理部门查证;为了确定涉诉房屋也不具备销售资质同样多次到静海区房屋管理部门取证,修改代理意见等等。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代理人直接提出调解,并当庭同意我方诉讼请求,同意退回我方全部首付款及相应利息,支付各诉讼产生的费用。我方当事人对此案件结果及律师工作特备满意并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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