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王某、魏某、段某等涉嫌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原工作单位的电子无线上网芯片的商业秘密,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刑事拘留。
后来在律师刑事辩护,提交辩护意见后,被采取取保候审。最终段某某被作出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