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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遭辱骂,纠集朋友来打架,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刑罚种类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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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在KTV陪酒时,被彭某某殴打辱骂,后马某某打电话叫来其朋友(六个人),并一起对被害人彭某某实施殴打,期间马某某持刀将彭某某捅伤,经法医鉴定:彭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检察院以被告人马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主观上就是要报复伤害被害人;客观上其针对被害人本人实施了殴打行为,被告人虽然在公共场合殴打被害人,但其伤害伤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并非随意殴打被害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的成立要件。被告人马某某打电话叫来其他人并持刀捅伤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彭某某经济损失共计15000元,被害人彭某某在本案中也有一定的过错,依法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相应意见予以采纳。故法院依照《刑法》相关法条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白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审判决送达后,被告人均未上诉。

景运律师点评:寻衅滋事罪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占有公共财物等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其动机是逞强争霸、显示威风,为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得某种精神满足。故意伤害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显然是义愤伤人,事后报复行为,是在受到被害人羞辱、辱骂、殴打后,心中不平,纠集他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意图和动机完全是报复伤害,教训一下被害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而不是针对社会公共秩序。本案告诉我们,美酒佳酿虽可让人六神送爽,但保持一颗平静的心更为重要,不要因一时的冲动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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