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娜律师
王娜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出租方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协议

合同纠纷2018-07-09|人阅读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0115民初206号

原告:葛xx,女

委托代理人王娜,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xxx中心,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法定代表人孙xxx,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x军,男,北京xxx中心经理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葛xx诉称:2010年3月16日,原告作为甲方(出租方)与被告(租赁方)作为乙方签订了协议书,甲方将坐落在养殖小区2区1号院占地总面积880平方米,建筑物与场地352平方米建筑面积租予乙方使用。2017年7月3日,北京市大兴区xxx村民委员会下发了拆除通知,租赁地属于腾退范围内,《协议书》已经无法续履行.原告认为,非基于双方的过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协议书》已经无法维续行。故起诉,1、请求贵院解除原、被告于2010年3月日签订的《协议书》;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认为租货的院落是被告自行建设的,现在涉案院落涉及拆迁,在未分清迁利益时不同意解除。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解除原告葛xx与被告北京xx中心于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签订的《协议书》;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北京xx中心负担。

律师分析: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关于解除合同一项,原、被告现均认可涉案院落遇拆除腾退,协议书确已无法履行。在此情形下,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实际意义。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关于拆除腾退后的补偿问题并不能作为不能解除合同的理由,故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合法合理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保姆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行为致使未成年人受伤,家政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介绍:邢XX自2013年10月起担任王X1家的育儿嫂一职。甲方高金X(王X1之母)、乙方爱xx公司与丙方邢XX签订《全国母婴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合同》,其中第五
#合同纠纷
人看过
保姆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行为致使未成年人受伤,家政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屈XX诉柴XX民间借贷纠纷————明为理财实为借贷
原告:屈xx,女,,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娜,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柴xx,男,,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案情介绍:2013年11月2
#合同纠纷
人看过
屈XX诉柴XX民间借贷纠纷————明为理财实为借贷
依法成立的保管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1民初9444号原告:魏X,女,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娜,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X,男,汉族案情介
#合同纠纷
人看过
依法成立的保管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在拆迁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1民初15000号原告:褚X(反诉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娜律师。被告:褚文X(反诉原告)被告:褚京X第三人:褚二X。
#合同纠纷
人看过
当事人在拆迁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实施新的限购政策,导致买受人家庭不具备购房资格如何处理
实施新的限购政策,导致买受人家庭不具备购房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案情描述:2017年3月,买受人孙XX与出卖人梁XX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
#合同纠纷
人看过
实施新的限购政策,导致买受人家庭不具备购房资格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