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嘉乐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不定时工作制超时加班的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工伤
2019-02-18
|
人阅读
本案当事人采取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公司的排班来安排工作时间,经常存在超时加班的现象,但是公司又不愿意支付加班工资,于是当事人找到律师为其代理,在处理该案过程中,首先,律师先调查该公司是否具备特种用工条件,如果符合该调整,则工资的加班计算基数为每月174小时,超过该事件按1.5倍计算工资,如果公司不具备特种用功条件,则工作日加班按照1.5倍计算,双休日加班按照双倍计算加班工资,经过律师的调查取证,以及排班表的计算,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
点赞
分享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
法律快车
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未签劳动合同的所谓外聘劳务人员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能算工伤?
本案中公司为一家金属铸造企业,该企业因业务需求,经常在业务旺季聘请一些工人帮忙加工部分产品,而为了节省成本,通常不与这些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予缴纳社保,按月结
#劳动工伤
人看过
您可以咨询张嘉乐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