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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英律师
高红英律师
青海-西宁
主办律师

雇佣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2018-07-24|人阅读
雇佣合同纠纷

一、案情简介

2013年元月李某某在个体老板的雇佣下在A县M农场的一工地打工,在1月12日下午,李某某在工地干活时不幸从7米高的房顶上摔了下来,导致其股骨、下颌骨骨折,7颗牙齿脱落。在住院期间个体老板支付了全部药费后又支付了部分误工费用便不再过问李某某的伤情,事后李某某面临着修补牙齿和后期的治疗费用无处筹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经人介绍找到本人要求代理索赔一事。

二、代理经过

接受代理后,本人发现该案已历经一年之久,所以只能通过起诉解决此事,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代写了诉讼文书将该案起诉到县人民法院,但在法院送达的过程中,被告知被告下落不明,无奈代理人在要求法院受理该案的前提下,到县政府的相关部门---政府援建办公室找到工程的发包单位和实际承建人,多次与他们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赔偿。在多次的沟通中,相关的发包单位和承建人都以他们没有直接雇佣李某某而真正雇佣的个体老板又不知去向为由拒绝赔偿。此时,作为案件代理人在询问了相关的知情人后,察觉到--该案的被告不仅仅是表面现象所反映的承建商,幕后还有潜在的势力在阻挠这起伤害赔偿。因无法送达,法院也要求原告方撤回起诉等找到个体老板后再行起诉。案件面临无果之际,代理人看到原告及其家人因顾及幕后的势力而准备放弃起诉,暂时放弃调查处于对受伤者负责的态度几经周折代理人终于查到雇佣方的地址使得案件送达到被告手中。再次征得原告的认可和同意后,继续主张权利。在法院通知开庭期限到达后(5月16日),被告只交来一份答辩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对此情况,作为代理律师我一方面建议法庭休庭;一方面再次找到政府援建办公室、城建局等单位的领导要求他们出面给幕后的承建商做工作。在经过近四个月的协商中,终于迫使承建方主动与代理人联系并要求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在2014年的9月18日,久未谋面的承建商来到了事发地,在代理人的面前与伤者及其家属达成了伤残补偿协议书并当场支付了李某某补偿费32000元。

三、办案感想

通过对于该案件的代理,认识到维权的重要性在于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的认可、支持与配合。在法律健全的今天,维权之路始终通向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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