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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强律师
付强律师
山东-滨州
主办律师

李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

离婚2021-12-03|人阅读

原告李某,男,汉族,农民,住滨州。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强,惠民县律师。

被告:张某某,女,住惠民县。

案由:离婚纠纷

一审:滨州某县人民法院

案情回顾:某年某月份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某年某月某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双方育有一女,现跟随原告父母生活。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般,但因原告系特殊职业,常年在外,原告在外履行法定义务期间,被告多次与他人通奸、同居,严重破坏了双方建立起来的婚姻关系,被告婚内出轨的行为给原告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原告对于被告的行为难以接受,也拒绝接受。遂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

代理方案及过程

接受委托代理后,本律师及时了解案情,对双方的婚姻感情发展进行了深入了解,经分析,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因女方出轨引起,具有严重过错。但鉴于女方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同意离婚的辩论意见。本律师引导原告及时收集女方出轨证据,包括微信聊天、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最终在一部行车记录仪及宾馆消费记录中查询到了女方出轨的直接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我方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证据目录和庭审方案。其一我方证据足以证实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其二双方感情破裂女方具有重大过错。其三、女方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人伦道德,孩子不宜跟随其生活,抚养权应当归原告。其四、虽然无证据证明女方具有同居行为,但是具有重大过错,在财产分割时可酌情考虑给予少分。上述庭审方案贯穿整个庭审过程,既有事实依据又有证据支持,虽然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其辩称感情一直很好的证据,缺少证据予以支持。对于抚养权的问题,我方也及时为孩子录制视频,视频中孩子强烈愿意跟随原告生活,虽然孩子未满8周岁,但是该视频结合女方过错行为,也是法庭认定抚养权归属的一个考量因素。后经多次庭审,双方经过几轮激烈辩论,我方大部分观点和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判决结果: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共同财产中原告分得了40万余元的共同财产。

律师观点:在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案件不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大多离婚事由都是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争吵。这种情形下,原告方需要举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来推翻被告的答辩意见。实践中,大不部分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时因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庭一般不准予离婚,但也不排除原告方确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有破裂的情形,如果存在这种证据,除了让法官对夫妻感情作出判断外,在庭审时这些证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具有重大影响,应当进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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