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系某央企期货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涉嫌挪用资金罪逮捕,2015年6月23日检察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向法院起诉,后变更起诉罪名为挪用公款,2017年5月26日,某法院判决张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责令退还被害人损失金额。
在一审判决被告人已经提出上诉的情况下,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经研究提出了辩护意见,基本达到辩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