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金贵律师
王金贵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疆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2018-08-08|人阅读

委托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9月签订《设备购销合同》,约定了权利义务,委托人履约后,被申请人不及时如约付款,经多次沟通无效后,希望按照合同约定通过仲裁主张权利。

接受委托人委托后,查阅、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撰写仲裁申请书,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参与庭审;被申请人提出仲裁反请求后,及时与委托人一道,组织新证据,进行答辩,并按时出席庭审,发表意见,撰写并发表代理词,表明代理人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案件裁决结果达到仲裁目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