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达公司享有一件茶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但在2018年持续发现网上有完全相同款式的家具在京东、淘宝网上销售,而这些销售方并未获得s达公司的授权,于是s达公司委托本律师进行取证维权。
本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一审法院未能支持我方的诉讼 ,经过仔细研究后,我方果断提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同,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过我方律师团队的据理力争,同时结合大量的取证提供给法院,最终,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但改判了一审的判决,而且基本支持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使委托人不但打击了侵权方,而且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当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需要主动积极地去维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权利人具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时,哪怕一审法院没能支持诉请,也要毫不犹豫地进行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二审,从而获得法律的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