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吴柳芳律师
吴柳芳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四人兜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均被判处缓刑

刑事辩护2019-01-14|人阅读
案例

被告人游某,杨某,肖某,彭某四人为了便于推广业务,用各自的QQ号码加入多个以交流信息为目的的QQ群,向他人贩卖或交换涉及商品房业主信息及车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拨打推销贷款等业务电话,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案情分析

虽然本案被告实施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但四名被告人贩卖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为了合法经营,主观恶性不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在本案辩护律师的协调和帮助下,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也积极认罪、悔罪,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案情结果

对四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更能体现罪责行相适应的刑事裁判原则,四人均被判处缓刑。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