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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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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高级合伙人律师

吴律师成功刑案之倪某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犯罪类型2021-01-23|人阅读

倪某盗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南京律师吴宗涛,法律硕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逐步形成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指导、以检索大数据对个案进行统筹分析的办案风格,注重研究案件本身,结合经验解决纠纷,助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债权、合同房产、交通事故等领域,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职业理念:凡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倪,女,因本案于2019年7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经本院决定并由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

辩护人吴宗涛

公诉机关以宁秦检诉刑诉[2019]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倪犯盗窃罪。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

一、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倪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5楼的***服饰店,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将一件蓝白格子短袖连衣裙(销售价人民币602元)窃走。

二、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倪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5楼***轩日服饰店,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将一件蓝白格子短裙(销售价人民币230元)窃走。

三、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倪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5楼***OAD服饰店,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将店内的一条白色带黑点连衣裙(销售价格人民币629元)窃走。

四、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倪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负一楼某商店,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将店内一个礼品袋(销售价人民币5元)、两个手提袋(销售价人民币26元)、一条黑色短裤(销售价人民币119元)、一条蓝色短裤(销售价人民币159元)、一条白底绿花裙子(销售价人民币148.7元)、一件黑色T恤(销售价人民币60.7元)、一盒气垫(销售价人民币320元)、一瓶防晒霜(销售价人民币89元)、一支眉笔(销售价人民币30元)、一盒眼影(销售价人民币109元)、一副耳钉(销售价人民币33元)窃走,销售价共计人民币1099.4元。

五、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倪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某商场五楼JE***E&J**E服饰店,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将店内一只女士工业青色马鞍包(销售价人民币699元)窃走。

六、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倪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某商场五楼SE***NI服饰店,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将店内一条白色短裙(销售价人民币239元)窃走。

2019年7月21日15时许,被告人倪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上述SEIFINI短裙并发还被害单位,被告人倪已赔偿其他被害单位的全部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倪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已赔偿损失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倪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倪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案结果:

被告人倪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律师心得:

本案被告人是在校学生,考虑到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在法院审理阶段,吴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从案件本身出发梳理案情,分析现有证据材料,最终为当事人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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