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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宝律师
陈海宝律师
重庆-重庆
合伙人律师

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次月取保成功;后检察院不予起诉

刑事辩护2020-12-21|人阅读

一、案情简述:2017年,彭某等人设立互联网公司,以“套路贷”为手段实施相关违法活动,公司下设业务部、放款部等多个部门,以借款、放贷方式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支付款项,后以高利息,砍头息等方式获取更多利益,并采取了威胁、恐吓等的方式向他人索还款项。当事人为公司业务部业务员。

二、案件焦点:1.公安跨省办案,案件复杂,涉及金额人员地方较多,是否办理取保?2.是否关于整体构成何种犯罪?3.本案就个体是否构成犯罪?4.就公安指控罪名和事实,对个体证据是否齐全?

三、家属委托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介入后立即向公安和检察院办理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对补充材料进行详细阅卷后,认为本案当事人具有主观不存犯罪故意、客观上行为轻微、指控本人当事人证据材料欠缺等情形,可能不构成犯罪。并就以上情形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多次递交书面法律意见。

四、拘留次月取保,后检察院本案当事人出具不予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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