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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光律师
赵静光律师
河南-开封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复核成功为当事人免除刑事责任案例

债权债务2021-04-14|人阅读

20204271430分许,郭XX驾驶豫B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BXXXX挂),沿G310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开封市祥符区陇海立交桥南侧交叉口处时,与沿东西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高XXX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高XX死亡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20年5月29日,祥符区交警大队作出祥公交认字(2020)第00052号责任认定书,认定郭XX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高XXX负次要责任。依据该责任认定书,郭XX涉嫌交通事故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赵静光律师代理该案件后,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去现场调查取证,获取高XX违反停车让行标志,郭XX未超速行驶的相关证据。在第一时间向开封市交警支队提起复核。2020年6月30日,开封市交警支队复核认定,祥符区交警大队原责任认定书证据不足,撤销祥公交认字(2020)第00052号责任认定书,要求重新认定。2020年7月7日,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祥公交重认字(2020)重认字0004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XX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郭XX够不上交通肇事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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