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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一审 二审 胜诉

合同纠纷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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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委托人 】赵先生

【主办律师】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岳德飞律师

【案情简介】安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赵先生(乙方)签订一份案涉平台代理合同,约定乙方作为甲方授权平台代理商,乙方在广西省桂林市区域内拥有案涉平台代理权,乙方足额支付平台代理费和保证金,甲方出具了相应金额的收据,乙方要求开通后台,但甲方以乙方未依约支付后台维护费用及告知已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未开通交付案涉分公司后台账号及密码。赵先生诉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该院作出《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一、解除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合同;二、甲方返还乙方平台代理费、保证金及利息;三、案件受理费由甲方承担。后甲方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维持解除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平台代理费、保证金及利息,等。

【主要争议】双方主要争议在于案涉分公司后台账号及密码未能开通交付是否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以及该责任归因于谁。

【审判结果】胜诉。法院判决甲方给付乙方代理费、保证金并支付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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