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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妙勤律师
刘妙勤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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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少批多占,村民应当如何维权?

拆迁2019-05-20|人阅读

案情简介:

2011年到2016年期间,河北省河间市瀛洲镇某村的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因城中村改造项目被征收。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村民都没有看到任何的公告。村委会对整个征收款项进行了公开,村民发现政府有一笔征地补偿费没有支付,与政府协商无果后,便委托本人代为维权。

接受委托后,我通过对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分析,怀疑该村的土地征收行为存在少批多占的可能。随后,我向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要求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查处申请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复。在法定查处期届满之后,我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沧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判决认定沧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存在程序违法。

案件简析:

1、什么是少批多占?

少批多占是指超出土地征收方案规定的范围,多占用土地的行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征收实施之前,征地项目的范围也应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批准。在征收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当地政府如果在征收范围之外实施征收,那么该行为构成了非法占地,属于违法行为。

2、为什么要向沧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具有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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