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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辉律师
李炳辉律师
山东-潍坊
主办律师

代理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之感悟

刑事辩护2019-05-17|人阅读

开庭案由:故意伤害罪

案件起因:

1、因为父母分家多给三弟四、五万块钱,大哥对三弟不满;

2、大哥将三弟家的萝卜压坏,三弟媳妇生气去大哥农地里报复,将大哥家种的玉米掰坏后与大哥发生冲突,三弟媳妇回家 后对三弟说大哥打她,三弟因为此事找大哥理论,因此引发斗殴。

案件结果:

三弟将大哥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开庭感悟:

1、家人之间要讲亲戚,就不要拿物质利益说事,父母的财产由父母自由支配,不管父母分给谁多谁少,所有的兄弟姐妹都应该怀着自愿承担所有赡养老人义务的态度,如果连赡养老人都要比谁家付出多谁家付出少,那样就不配谈孝道。

2、说个明事理的媳妇很重要,做媳妇的应该由化有解矛盾的态度,家和万事兴,该案三弟媳妇成功的将三弟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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