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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辉律师
李炳辉律师
山东-潍坊
主办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务报酬/农民工工资)

工程建设2019-05-30|人阅读

民事判决书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1、因原告干的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开发商扣款。

2、原告工人丢失材料,造成材料损失。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结果: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

被告应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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