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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仕友律师
张仕友律师
江西-九江
主办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要点

民间借贷2019-08-01|人阅读

1、案情简介 :

本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此前系朋友关系,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出借人将款项出借给对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对方并没有按时归还全部借款,只归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借款人狡辩说真正借款人另有其人,试图否认出借人向其借款的事实。但是在银行转账凭证和借条的面前,借款人的口头狡辩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借款人返还出借人剩余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2、律师建议:首先,在出借资金时候,最好通过转账的方式而不是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尽早存留资金收付的凭证作为证据,并让对方亲自书写借条或者借据。

其次,民间借贷双方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利息,但是没有在借条上写明利息,那么仅凭借条起诉在诉讼中很有可能不被法院支持利息。所以在起诉之前最好先咨询律师,将利息的约定以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在后续起诉中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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