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拖欠原告租金16万多元一年有余,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一直不予支付。我方代理原告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开庭审理中,我方对被告提出的反驳理由一一进行了驳斥,法官最终未采纳被告的抗辩意见,经过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同意限期支付拖欠的全部租金。
法院基本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代理本案比较全面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此给予极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