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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源律师
高源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继母的父母竟然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继承2021-07-28|人阅读

小芳的父母离婚后,父亲再婚。前两年父亲和继母相继去世,由于父亲去世时,遗产一直由继母管理,导致继母去世后,父亲的遗产全部由继母的父母掌握。

小芳父亲去世时,他的爷爷奶奶也还在世。小芳多次主动与继母的父母协商,对方避而不谈,导致遗产始终不能依法分割。小芳与其祖父母寻求无门的时候找到了嘉传继承律师高律师了解了事情经过后,立即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常住人口信息,并代理小芳及其祖父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小芳父亲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同时,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鉴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留书面遗嘱,小芳及其祖父母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小芳的继母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配前死亡,继母的父母只能继承继母的份额,而不是小芳父亲的全部遗产。

最终,法院依法分割了争议财产,嘉传继承律师为小芳及其祖父母争取到了应得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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