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素坤律师
刘素坤律师
上海-上海
合伙人律师

离婚案件—经过起诉成功和解(涉及财产四千万元)

离婚2020-09-23|人阅读

原告郑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9年12月正式立案。

原被告于2006年12月在上海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一女。两人婚后购置了房产两套,分别位于:长宁区三室两厅)和静安区某室(三室两厅)。另原被告婚后购有奔驰一辆,两人存款也在男方名下。

两人结婚后,由于原被告年龄差距较大,长期感情不和,三观不合,感情逐渐淡漠。原告结婚后近十年期间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将多数精力投入在照顾孩子和家庭上,付出了很多心血,但被告仍不满意,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原告的付出,因为此事也经常出现摩擦。另因被告母亲与原告长期不合,被告也有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原告抑郁,最终感情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及主张儿子的抚养权。

本案立案后法官主持庭前调解,因被告不愿意离婚,且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经律师与被告沟通了解到被告并不是不想离婚,只是想多分割财产,经过律师的不断的沟通努力,原被告最终在庭外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省了很多诉讼费,也圆满解决了离婚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为原告争取到了其期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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