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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律师有调查取证的权利

继承2020-09-14|人阅读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一系被继承人的妻子,双方于婚后育有一子即原告二,被告一及被告二系被继承人与前妻所生子女,被告三及被告四系被继承人的父母。

被继承人于2019年12月24日病逝,生前未留有任何遗嘱。

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均未进行分割,且全部由被告一掌管,二原告多次主张依法继承,被告一均未同意。且原告一与被继承人结婚时间较短,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情况完全不知晓。但被告一等拒绝分割被继承人遗产,原告一亦无法查明被继承人遗产情况,原告一无奈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二、案例点评

本案吴中律师代理原告一及原告二,本案难点在于原告并不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情况。

虽然有诸多不利因素,但通过吴中律师整理相关材料及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成功在案件判决书中找到被继承人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申请法院进行调取。后续吴中律师再次联系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银行等调取被继承人的财产。最终通过法院维护了当事人原告一及原告二的合法权益,正常进行了法定继承。

律师有权调取相应证据,亦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案件事实的成功还原、相应证据成功调取,才能够更好更全面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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