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4年,我婚前购买重庆市渝北区房屋一套,现市场价150万。2017年结婚后和前妻签订协议书约定,为了表达爱意自愿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至前妻名下,但没有过户,离婚时前妻要求分得一半产权。
圆满解决:经过鉴识律师调查取证之后,坚定主张我和前妻签订的协议书系赠与行为而不是财产约定,目前房屋没有过户,可以撤销赠与。最后法院采纳了鉴识律师的意见,我的房子也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