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娟律师
刘娟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肖某贩卖毒品罪一案

刑事辩护2020-02-22|人阅读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

案情简介】2017年12月7日,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区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在雁峰区抓获被告人肖某,当场在该处租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2大包1小包,净重66.75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小瓶,净重1.97克,在次卧室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4小瓶,净重19.34克。

辩护思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肖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重点从定性方面进行辩护。另外在审判阶段,辩护人从取证程序违法;毒品鉴定、毒品封存、毒品送检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做了详细而有效地辩护。

判决结果】被告人肖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该案启发】根据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可以分析该犯量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辩护人接手该案后,沉着冷静,组织团队集体研究,仔细分析案件中的每一份证据,先从定性方面入手,认为该案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检察机关在集体研究讨论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该案的办理过程体现了律师在办案中循序渐进,步步为营,在启动非法证据排查过程中有理有利有节,在庭审法庭质证、辩论环节中张弛有度,既要指出取证程序等存在问题,又不针锋相对。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