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首维律师团队律师
首维律师团队律师
江苏-扬州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可双赔偿?

劳动工伤2021-07-17|人阅读

2020年5月的一天,宋先生像往常一样下班骑车回家,由于天黑,在十字路口转弯时与一辆白色丰田相撞,宋先生当场昏迷,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医生鉴定为脑震荡、右小腿腿骨骨裂,左腿小腿骨折。

不日,交警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白色丰田车主主责,宋先生为次责。

宋先生认为自己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申报工伤,便向厂里提出要求申报工伤,但厂里一直未给出正面回应,直说先让宋先生在家休养,养好后再说。宋先生的妻子多次找到厂里,最终厂里领导表示,宋先生已经向肇事者索要赔偿,那就不能再要求厂里为他申报工伤。但厂里可以给一点经济补偿,由于宋先生受了伤,厂里暂停了宋先生所有的工作,要求宋先生退出工作群,等宋先生休养好了再回来工作。

宋先生不禁发出疑问:真的是这样吗?

无奈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扬州律师王律师,扬州律师王律师听了宋先生的描述后,告诉宋先生厂里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可以要求双赔偿,并决定接受宋先生的委托。但在整理宋先生的证据时,发现宋先生只有医院的就诊记录和发票,其他的能证明与厂里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基本没有。扬州律师王律师立即成立以扬州律师王律师为首的办案小组,积极调查,取证,通过多次走访调查,最终调取到重要证据,再对调取的证据进行审核。最终,扬州律师王律师将材料整理备齐,前往宋先生受伤事发地的劳动部门工伤科,为宋先生成功办理了工伤认定手续。

扬州律师王律师提醒:当你的权益受损时,应当立即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