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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小强律师
荆小强律师
河南-焦作
高级合伙人律师

闫XX与和焦作X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争议2020-04-02|人阅读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被告闫XX向焦作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焦作X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工资赔偿金共计39500元,仲裁裁决后,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了解案情后代理原告参加诉讼

二、案件点评:

根据了解的情况,公司对欠付工资的数额有异议,但是也没有找到证据证明,公司也愿意支付工资,只是公司因环保等原因生产断断续续,效益不好,暂无力支付,在调解过程中,把企业的现状给被告进行了介绍,被告也表示理解,双方都保持着相互谦让的态度,最终此案件成功调解,对于员工工资的支付,一定要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可弄虚作假,避免激化矛盾,造成不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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